服务中心
组织机构
参展指引
您现在的位置: 联系联系我们-99公司客服电话-99贵宾厅(99厅) >> 服务中心 >> 参展指引 >> 正文
2012中国(青岛)国际软件融合创新博览会参展须知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1803 更新时间:2012/6/21
一、展会地点
青岛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、2号馆。
地址:中国青岛崂山区苗岭路9号(青岛市崂山区政府对面)
二、参展商报到(领取参展证、嘉宾证、参观票等)
报到时间:2012年8月7日-8月9日 9:00-16:00
报到地点:青岛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东进厅
地址:中国青岛崂山区苗岭路9号(青岛市崂山区政府对面)
报到时请出示青岛国际软博会确认函、协议书,然后领取布展证、参展证、嘉宾证。
三、展期时间安排
1、布展时间:
2、展览时间:2012年8月10—12日 09:00-16:00
3、参展商进馆时间:8:30
4、参展商离馆时间:16:30
5、参展商撤展时间:
四、参展有关事项
(一)本届展会由市政府举办,凡获准参展的企业均免除展馆展位费,费用由政府承担,参展单位自行负责展位的设计、搭建。
(二)参展面积
参展面积(平方米) |
展位尺寸(米×米) |
备 注 |
36 |
6×6 |
1、展位四周通透。 2、1号馆和2号馆均限高 |
54 |
6×9 | |
72 |
6×12 | |
81 |
9×9 | |
108 |
9×12 | |
180 |
12×15 | |
180以上 |
根据参展面积与执委会商定 |
参展特装效果图于7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上传至执委会招布展部审核(E_mail: qdgjrbhzbz@163.com)。
(三)参展面积为
(四)参展单位可以免费刊登会刊进行宣传,请各参展单位填写《会刊登记表》(附件3),于
(五)展会期间组织举办专场招商推介会,将对一批项目进行集中签约。请有意向的单位于
(六)获准参加本届展会的企业,定于
五、注意事项
1、特装展位的特装费与特装管理费、展位特装修押金、水电费、网络费、布撤展期间加班费及展馆规定的有关费用均由参展单位负担(具体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可登陆青岛国际会展中心网站查阅)。青岛国际会展中心现场服务中心电话:82995699
2、参展单位展位由组织单位统一安排,执委会根据企业报名、展位设置、总体布局等因素,定位图可临时调整。
3、各参展单位现有展位严禁转让、租借或挪作他用。参展产品必须是申报企业所生产的产品,严禁在展馆内展示与提报项目无关的产品,违者清场取消参展资格。
6、展馆在布展期间(8月7-9日)实行封闭管理,为了保证所有参展展品的安全,所有参展商代表都必须持布展证方可进馆布展,布展单位如在闭馆前布展完毕,须留专人看管本展位展品及设施,待展馆统一闭馆后撤离。
7、展馆内装修时,必须使用半成品,严禁使用大型电动工具及喷漆等易造成粉尘飞扬的施工方法,施工材料需安全环保。
8、所有展位及装修物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顶,严禁任何形式封堵展场内的消防设备,确保消防自动喷洒灭火系统正常工作。
9、严禁利用展馆设施吊拉、悬挂、堆放重物。如需吊挂的特殊展位,一律悬挂于展厅顶部的“U”形钩上,不得悬挂于灯架、消防管道等处。对违反规定者,展馆将责令其停止施工,直至整改合格。
10、各参展单位的一切宣传行为,仅限于在各自展馆内进行,不得占用公用通道进行各项活动及放置广告、宣传及参展产品。如需进行展馆内(外)广告宣传必须与青岛国际会展中心广告工程部联系,联系电话:82995826
11、企业物品入馆及出馆,必须凭组委会出具的补货证和出门证,否则展品及工具不得出入,小件物品除外。
12、各参展单位要提高安全意识,确保展馆内安全通道畅通,参展商搭建展位时,要严格遵守展馆安全用电管理和展场搭建管理等规定。
13、严禁携带任何危险品进入展场。
六、展馆服务处(青岛国际会展中心1、2号馆)
特装管理 :
1、提交“特装搭建图纸”(展会布展前)
2、办理展台特殊装修临时用电和安全保证等手续
3、领取“施工许可证”
租赁服务:
1、提交展位名称和展位号
2、根据需求办理相关租赁费用
3、服务处安排租赁物品送交时间和手续
水电气服务:
1、提交企业名称和展位号
2、办理水电气相关手续
3、服务处安排水电气提供时间和服务
以上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可登陆青岛国际会展中心网站(www.qdicec.com.cn)查询。
七、其它事宜,另行通知。
2012青岛国际软博会执委会
二○一二年六月二十日
相关资讯: